为推进榆林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发〔2023〕49号)(附件1),能源工程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导师资格专业
动力工程、储能工程等相关领域。
二、导师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遴选
1.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须满足《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且有协助校内导师指导硕士生经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也可申请导师资格,在满足导师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的基础上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在研省科技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等项目;或主持重大横向项目(30 万元及以上);或主持在研市厅级以上项目(20 万元及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创新成果。
(二)校外行业导师遴选
1.具有本学科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和较强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如实践经验、专业技能特别突出者,经学科学位点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可适当放宽对职称的要求。
3.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能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能够来校为研究生开设学术讲座。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完成地市级以上教育、行业调研报告1份,或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成果。
5. 年龄限定一般为在退休前能指导完一届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教师申请导师资格的需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行业企业专家申请导师资格需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校外申请导师资格的须所在单位先审核推荐,然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我校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三、导师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到能源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能源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以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其以上有效赞成票方为初审通过。通过人员需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能源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
3.能源工程学院将初审通过人员的《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申请表》《2025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拟推荐研究生导师结果汇总表》(附件4)《榆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遴选审核报告书》(附件5)提交到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能源工程学院分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遴选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四、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相关培养单位申请人需在2025年2月26日之前将《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报送能源工程学院,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5735161202@163.com,纸质版交到逸夫楼A310-1办公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所有内容涉及科研处的需要到科研处审核并签字盖章,涉及教务处的需要到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2.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申请导师资格的,《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中科研处和教务处审核意见需在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需加盖学校行政章。
3.所有表中只填写具有代表性的论文、项目、专利、成果等,满足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必须全部体现在申请表中。
4.每位导师最多只能申请2个专业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亚雄
联系电话:19991071017
电子邮箱:157351612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