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开展能源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根据《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榆林学院校办发〔2023〕7 号)、《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 号),结合院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优生优选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能源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整体工作安排与考核。
组长: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学院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科研副院长
成员:相关专业负责人与教师代表、2023级相关专业班主任
秘书:学院教学秘书
三、能源工程学院各专业可接受容量及接收条件
能源工程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本年级招生人数的15%以内。具体转入人数上限与接收条件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可接收容量 |
接收条件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7 |
符合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 |
2 |
物理学 |
1 |
符合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 |
3 |
智能制造工程 |
1 |
符合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 |
四、能源工程学院各专业转入遴选办法
院系对通过教务处资格复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组织进行遴选,具体遴选办法如下:
1.不论申请转入人数是否达到上限,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学生均须参加遴选考核。
2.根据我院人才培养要求,转入学生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2门课程的成绩。院系依据学生第一学期上述2门课程期末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对学生进行考核遴选。
(1)第一学期期末课程成绩
根据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数学(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按(数学成绩*学分+英语成绩*学分)/总学分计算得出该学生第一学期期末课程成绩,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赋值X1。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由能源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安排组织各专业实施。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赋值X2。
(3)总成绩:能源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院各专业学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由第一学期期末课程成绩、面试成绩按(X1×0.4+X2×0.6)计算得出总成绩。
3. 能源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院系拟转入学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较高者优先;且要求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4.学院将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5.考核工作中如发现学生存在学风、思想、违法违纪以及不服从学院考核安排等各类问题,将直接取消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五、其他规定
本工作方案由能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能源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7日